行政院公報 第 27 卷 221 期
公告經濟部委託 4 家公司辦理「振興經濟刺激消費措施振興五倍券超市 配送領取」相關行政作業
主 旨:公告本部委託統一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股份 有限公司、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三商家購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振興經 濟刺激消費措施振興五倍券超市配送領取」相關行政作業,自 110 年 9 月 25 日起至 111 年 4 月 30 日止實施。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 5 條及第 14 條。 公告事項:一、本部委託統一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股份 有限公司、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三商家購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振 興經濟刺激消費措施振興五倍券超市配送領取」相關行政作業,委託 範圍包括下列工作項目: (一)通路配送配合事項。 (二)配送點計交接。 (三)收貨後短缺狀況處理。 (四)逾期未領取及未拆封有瑕疵之處理。 (五)紙本五倍券領取配合事項。 (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