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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經濟部
發文字號: 經工字第 1125102108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04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9 卷 82 期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5、16 條
旨:
經濟部公告委任經濟部工業局及委託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辦理「經濟
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第 5  條規定之相關業務

主    旨:公告委任經濟部工業局及委託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辦理「經濟部推動
          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第 5  條規定之相關業務,並自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17 日生效。
依    據:一、經濟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第 2  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及第 16 條。
公告事項:一、委任經濟部工業局辦理中小型製造業(經常僱用員工數 10 人以上)
              低碳及智慧化升級轉型個案補助推動規劃及監督管理等作業。
          二、委託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辦理中小型製造業(經常僱用員工數 1
              0 人以上)低碳及智慧化升級轉型個案補助與納管工廠低碳及智慧化
              基礎轉型個案補助推廣、諮詢、受理申請、審查、准駁、簽約、經費
              撥付、撤銷、廢止處分、追回補助款、查核及其他公權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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