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30 卷 68 期 高雄市政府公報 113 年夏字第 7 期
環境部公告委託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瑞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113 .04.12 至 113.12.15 期間,辦理「事業土水分群自主預防推動計畫」 之事業現勘及預防管理相關工作,以及後續污染調查及查證等作業
主 旨:檢送本部自公告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15 日期間,委託環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瑞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事業土水分群自主預防推動計畫 」之事業現勘及預防管理相關工作,以及後續污染調查及查證等作業。 依 據: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7 條。 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 4 條第 2 款。 三、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受委託機構名稱: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瑞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受委託機構所在地: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 5 段 171 號 12 樓( 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 65 號 2 樓(瑞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受委託事項內容及範圍:執行「事業土水分群自主預防推動計畫」之 事業現勘及預防管理相關工作,以及後續污染調查及查證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