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03602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管字第 098005894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7 月 06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93、96 條
旨:
關於環保標章標示問題,台灣銀行應依據環保標章業者提供各式相關證明
及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綠色生活資訊網環保產品資訊後,於 3  日內
為標示動作,並僅認定標章證書中所載之型號
          。
正    本:方副處長淑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臺灣銀行採購部、中華電信股份
          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環資國際有限公司、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
          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綠色採購聯盟
副    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附    件:「環保標章產品及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研商會議紀錄
          一、時間:98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 時 30 分
          二、地點:本署 4  樓第 6  會議室
          三、主席:方副處長淑慧                              紀錄:莊炳義
          四、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會議簽名單
          五、主席致詞:(略)
          六、主席致詞:(略)
          七、承辦單位報告:(略)
          八、議題討論:(略)
          九、結論:
          (一)共同供應契約環保標章產品標示問題。
                1.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環保標章標示問題,由台灣銀行採購
                  部依據環保標章業者提供環保標章契約書、證書,或查詢本署綠
                  色生活資訊網環保產品資訊確認後,於 3  日內進行標示,請本
                  署委託單位環資國際有限公司於綠色資訊網站即時更新環保標章
                  產品資訊,以利台灣銀行標示及採購機關下單查詢、驗收作業。
                2.本署已於 98 年 6  月 8  日公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
                  產品推動使用作業要點」強制環保標章之標示,各機關透過共同
                  供應契約採購、驗收作業僅須核對標章證書證號與型號正確與否
                  即可。
                3.廠商自行衍生及自行宣稱之產品型號問題,本署重申僅認定標章
                  證書所述明之環保標章產品型號,非證書所述型號,均不予以認
                  定為環保標章產品。
                4.碳粉匣型號標示問題,台灣銀行建議針對再生碳粉匣加註列印張
                  數標示,請環資國際有限公司於綠色生活資訊網-環保產品查詢
                  增加「列印張數」欄位,並請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將資料
                  儘速登入,以供各採購機關確認再生碳粉匣可列印張數。
          (二)環保標章產品生產地確認問題,依本署新修正作業要點業已規範業
                者應將產地資訊標示於產品上,並請環資國際有限公司於綠色生活
                資訊網- 環保產品查詢增加「生產工廠名稱」及「生產工廠地址」
                欄位,以供台灣銀行及各採購機關查詢。
          (三)共同供應契約與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資訊交換。
                1.共同供應契約與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資訊交換部分,台灣銀行
                  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平台之商品進階查詢功能選項,業已就取得環
                  保標章產品之規格型號欄位中建立環保標章編號、標章有效期限
                  等資訊,以供各採購機關查詢。
                2.環保標章產品業者申請展延期限問題,請本署辦理環保標章業者
                  將申請展延函副知台灣銀行,以利於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
                  標示,環資國際有限公司於綠色生活資訊網- 環保產品查詢增加
                  「展延期限」欄位,以供台灣銀行及各採購機關查詢確認。
                3.有關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產品分類細目及品項名稱認定問
                  題,請中華電信提供規格表相關資料予本署委託單位環資國際有
                  限公司,進行產品項目的比對,以提高綠色採購申報系統資料之
                  正確性。
                4.共同供應契約新增分類時,請通知本署綠色生活資訊網,以提升
                  綠色採購申報系統統計分類之詳實性與即時性。
                5.有關公告指定採購項目產品之「單位」資訊,請中華電信提供單
                  位選項資料予環資國際有限公司,於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設計
                  建置下拉式選項欄位或自動轉換,以利各採購機關核對修正及後
                  續統計分析。
          十一、散會:上午 16 時 30 分。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