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有關少數郵務人員涉嫌為建商偷竊、竄改標單,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加強內部管理,避免於政府採購案件發生相同情事
主 旨:有關 95 年 1 月 6 日多家傳媒刊載,少數郵務人員涉嫌為建商偷竊、 竄改標單,請本公司加強內部管理,避免於政府採購案件發生相同情事乙 案,已加強防範措施如說明,請核備。 說 明:一、依據大會 95 年 1 月 11 日工程企字第 09500014830 號函及交通 部 95 年 1 月 16 日交郵字第 0950017669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投標郵件安全,本公司已 95 年 1 月 9 日邀集各等郵局經 理及相關科主管,各郵件處理中心主任,共同研商投標郵件安全管理 及內控機制,訂定「加強投標郵件安全管控作業方案」通函各局落實 辦理,並持續追蹤執行情形。上開方案就投標郵件之收寄、窗口封發 、封運作業、投遞作業及信箱投標郵件之處理作業等各環節,訂定加 強內控機制;尤其在加強信箱投標郵件管理方面,對於當日進口未領 之投標郵件,營業結束後應由經辦人員會同主管點計件數無誤後,放 入紅色郵袋以麻繩加鉛誌捆牢,鉛誌並以夾鉗夾緊,交主管鎖存於保 險櫃 (或鐵皮櫃) ,鑰匙由經辦人員妥慎保管,密碼由主管保管,以 收相互控管實效。 三、除上述加強管控方案外,並請各等郵局、郵件處理中心落實執行下列 事項: (一) 全面檢視所轄各局有無依規定於郵件保管區、庫房加裝攝錄鏡頭, 如未裝設應即加裝錄影監視設備。 (二) 各等郵局經理、各處理中心主任及郵件處理投遞單位主管,應轉知 並督導各級支局主管按規定嚴謹處理及保管,以確保投標郵件遞送 之時效性及安全性,俾維投標廠商權益及本公司信譽。 (三) 為符各招標機關投標郵件之保管及管理需求,針對已申請郵政信箱 之招標機關,不願逐日取回投標郵件,相關郵局經理或主管應與招 標機關建立對口聯繫機制,信箱投標郵件應特別加強管理,俾隨時 掌握狀況為必要之處理。 (四) 郵政信譽建立不易,為免衝擊面擴大延伸,請各等郵局經理儘速親 赴所有租用信箱之招標機關、部門,說明本案處置及檢討改善措施 ,以挽回客戶信心。 (五) 各局主管人員應落實員工平日生活考核,倘發現員工生活違常,應 事先採取防範措施,預為防弊。 (六) 各等郵局應加強所轄各局局屋保全系統設定時間異常資料查核。 (七) 各局應加強局務管理及員工生活違常之考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