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7 卷 89 期
海洋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對外海洋事務合作交流 事務,並自即日起至 111.12.31
主 旨:本會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對外海洋事務合作交流事務, 並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國際合作發展法第 11 條。 公告事項:本會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國際合作事務如下事項: 一、對外海洋事務之合作交流。 二、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