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08258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發文字號: 水保治字第 1031876275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64 條
旨: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主    旨:修正本局「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本局 103  年 9  月 26 日「103 年度第五次工程事務檢討會議
              」結論(103 年 9  月 26 日水保治字第 1031876194 號函諒達)及
              10  月 31 日圓桌會議決定事項辦理。
          二、為避免本局目前所執行之相關契約範本不符合現行法令規定,因而產
              生採購稽核等爭議,乃採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修訂之「公共
              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103 年 1  月 8  日版)」為架構,參酌各
              分局實際執行情形與本局「委託設計及監造嬰務契約範本」等相關條
              款,訂定本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三、另為避免發生工地安全意外及減輕工程對環境生態造成之負面影響,
              同時訂定第 2  條附件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及第 2  條附件
              二「環境友善措施」等兩附件。
          四、授權各分局可依不同個案特性及地區實際需要,得做部分合理修正,
              並提報本局備查後,據以執行。
          五、旨揭範本條文電子檔已同時於本局網站(網頁路徑:http://www.
              swcb.gov.tw \水保法規\水保法規資料庫\行政規則(本局))公
              開,歡迎下載使用。
正    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
          中分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南投分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
          保持局臺南分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水土保持局臺東分局
副    本:本局綜合企劃組(請刊登網站)、農村建設組、監測管理組、土石流防災
          中心、主計室、秘書室、法規小組、保育治理組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