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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發文字號: 會地字第 092001415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2 年 06 月 24 日
資料來源:
臺南縣政府公報 92 年第 28 期 78 頁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93 條
旨:
檢送「中央信託局辦理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國營事業九十二年度集中
採購建置內外部雙語環境設施翻譯 (中翻英) 服務共同供應契約」
主    旨:檢送「中央信託局辦理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國營事業九十二年度集中
          採購建置內外部雙語環境設施翻譯 (中翻英) 服務共同供應契約」一份如
          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辦理。
說    明:一  依據中央信託局九十二年六月十三日 (九二) 中購開一字第○○二七
              一號函辦理。
          二  本案係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及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
              ,指定中央信託局辦理,相關資料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
              府採購資訊系統-共同供應契約公告系統」 (網址為:http://sucon
              .pcc .gov.tw) 及中央信託局全球資訊網站 (網址為:htt p://www.
              ctoc.com.tw),請上網查詢或下載資料。
          三  地方政府辦理本會九十二年六月十六日會地字第○九二○○一四○五
              五號函頒「標示英語化計畫」,亦得適用本項共同供應契約。
          四  案內共同供應契約第九條「翻譯之標準用語注意事項」所載有關標準
              用語參考網址,修正為:http://www.bless.nat.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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