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春字 第 5 期 23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委託辦理「113 年度源頭減量精進計畫」
主 旨:公告本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辦理「113 年度源頭減量精進 計畫」。 依 據:一、廢棄物清理法第 74 條。 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 4、21 條。 三、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旨揭計畫係協助本局辦理下列事項之行政作業,惟不涉及核定、裁罰 等行政處分: (一)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稽查(核)作業。 (二)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稽查(核)作業。 (三)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稽查(核)作業。 (四)限制含塑膠限制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製造、輸入及販賣業 稽查(核)作業。 (五)一次用外帶飲料杯稽查(核)作業。 (六)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業稽查(核)作業。 (七)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稽查(核)作業。 (八)塑膠托盤及包裝盒減量稽查(核)作業。 (九)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稽查(核)作業。 (十)限制含聚氯乙烯之平板包材、公告應回收容器及非平板類免洗餐具 不得製造、輸入及販賣稽查(核)作業。 (十一)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稽查(核)作業。 (十二)指定電池汞、鎘含量確認文件、塑膠托盤及包裝減量計畫書及成 果報告書審查作業。 二、本計畫期間自 113 年 1 月 22 日至 113 年 12 月 21 日止,委 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辦理,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 1 98 巷 39 弄 14 號 1 樓。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循環資源科,電話:(02)29532111 分機 4011 。 四、本案屬查核輔導性質,亦不會推薦相關廠商辦理公告事項一以外事宜 ,倘若發現前揭情事,歡迎逕向本局政風室檢舉,檢舉專線:(02) 29532111 分機 2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