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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維字第 113068734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夏字 第 5 期 31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2 條
廢棄物清理法 第 7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委託辦理「113-114 年度環境維護稽查及宣導
計畫」

主    旨:公告本局委託「和昱國際永續有限公司」辦理「113-114 年度環境維護稽
          查及宣導計畫」。
依    據:一、廢棄物清理法第 74 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旨揭計畫係協助本市辦理下列事項之行政作業,惟不涉及核定、裁罰
              等行政處分:
          (一)辦理轄內環境部列管垃圾轉運站二級巡查作業(垃圾轉運站三級查
                核)。
          (二)垃圾分類檢查、單位容積重分析暨專用垃圾袋內含資收物分類分析
                (焚化廠破袋檢查)。
          (三)垃圾車清運路線沿線垃圾分類檢查暨專用垃圾袋內含資收物及廚餘
                分類分析(循線破袋檢查)。
          (四)本市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循線、定點收運過程稽核。
          (五)調查本市轄內業者垃圾產生量。
          二、本計畫期間自 113  年 4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2  月 28 日止,
              委託和昱國際永續有限公司辦理,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南門里南山街
               18 號,電話:(03) 3354021。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清潔維護科,電話:(02)29532111
              分機 4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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