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冬字第 13 期 28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逸 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污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列管對象許可審查指引」
主 旨:「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污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列管對 象許可審查指引」,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