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土壤污染控制場址與土壤污染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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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解除晃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控制場址與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晃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三龍街 45 巷 8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樹林區三龍段 107、 107(1) 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 E:291883,N: 2767948。
三、場址範圍:新北市樹林區三龍段 107、 107(1) 地號之土地範圍內
,場址面積共計 1,237.96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晃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營運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讓重金屬鋅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
準,經本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土壤中鋅濃度低於土壤污染
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場址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之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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