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與土壤及地下
水污染管制區
|
主 旨:公告解除愛○斯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與土壤
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愛○斯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民安路 387 巷 19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新莊區民安段 324 及 324-1 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 E:292669,N: 2768693。
三、場址範圍:新北市民安段 324、324-1 地號土地範圍內,共計 2,941
.5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地上相關設備均已拆除,現為空地,且已完成土壤及
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旨揭公司所在土地經本局檢測出土壤中重金屬鉻
、銅及鋅最高濃度分別為 14,300 毫克/公斤、4,050 毫克/公斤及
2,130 毫克/公斤,已分別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鉻:250 毫克/
公斤、銅:400 毫克/公斤及鋅:2,000 毫克/公斤)57.2 倍、10
.1 倍及 1.1 倍,地下水中重金屬鉻最高濃度為 8.76 毫克/公升
,已達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鉻:0.5 毫克/公升)35 倍,依核定
之污染整治計畫實施後,土壤中鉻、銅、鋅及地下水中鉻,低於土壤
污染管制標準及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場址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之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