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冬字 第 7 期 35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 999、 999-1、1001 、1002、1002-1、1002-2 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 區
主 旨:解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加油站所在土地(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 9 99、 999-1、1001、1002、1002-1、1002-2 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 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加油站(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 4 段 21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 999、 999-1、1001、1002、1002 -1、1002-2 地號。 三、場址範圍: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 999、 999-1、1001、1002、1002-1 、1002-2 地號土地範圍內,場址面積共計 1,939.02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加油站營運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地下水中苯濃度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 準,經本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地下水中苯濃度低於地下水 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