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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11215049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09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冬字 第 7 期 35 頁
相關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 999、 999-1、1001
、1002、1002-1、1002-2  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
區

主    旨:解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加油站所在土地(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 9
          99、 999-1、1001、1002、1002-1、1002-2  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
          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加油站(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 4  段 21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 999、 999-1、1001、1002、1002
                -1、1002-2  地號。
          三、場址範圍: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 999、 999-1、1001、1002、1002-1
              、1002-2  地號土地範圍內,場址面積共計 1,939.02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加油站營運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地下水中苯濃度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
              準,經本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地下水中苯濃度低於地下水
              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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