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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10244686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1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冬字 第 14 期 35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2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委託辦理「111 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
查證工作計畫」事項

主    旨:公告委託傑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1 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
          查及查證工作計畫」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
          細則第 4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委託傑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1 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
              查及查證工作計畫」事項如下:
          (一)本市轄內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狀況之檢測及監測工作。
          (二)本市轄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虞場址之查證工作。
          (三)其他有關旨揭計畫辦理事項。
          二、傑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 65 號 9  樓
              之 4;電話:(02)27278805。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電話:(02)29532111  分機 2108 ;
              承辦人:陳必祥先生。
          四、委辦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15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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