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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10089267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11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夏字 第 7 期 32 頁
相關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原工廠座落(部分)土地(新北市中和區福祥
          段 652  地號)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下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
          定。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新北市中和區福祥段 652  地號。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與福祥路口。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中和區福祥段 652  地號。
          三、場址範圍:新北市中和區福祥段 652  地號之土地範圍內,場址面積
              共計 1,641.94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原為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廠房現為空地。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原土壤中重金屬鉻、銅及鎳濃度均超過土壤污染
              管制標準,經本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土壤中重金屬鉻、銅
              及鎳濃度皆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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