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樹林區大安段 210 地號之土壤污
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
主 旨:解除新○發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所在(位於新北市樹林區大安段 210 地
號)之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新○發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樹林區樹潭街 9 之 1、9 之 2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樹林區大安段 210 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 E:292471,N: 2766039。
三、場址範圍:
(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樹林區大安段 210 地號之土地範圍內
,場址面積共計 4,142.79 平方公尺。
(二)土壤污染管制區:新北市樹林區大安段 210 地號之土地範圍內,
場址面積共計 4,142.79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原址新○發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已搬遷。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壤中重金屬砷及鉻濃度超過土壤污染
管制標準,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土
壤中重金屬砷及鉻濃度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