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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09073497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28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夏字第 8 期 29 頁
相關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莊區光華段 638、633、641、642、647
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新莊區光華段 638、633、641、642、647、
653 地號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原永○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塑膠廠土地「本市新莊區光華段 6
          38、 633、 641、 642、647 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新莊區光華段
           638、 633、 641、 642、 647、653 地號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原永○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塑膠廠(以下簡稱該場
              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 292  號。
          (二)場址地號:
                1.地下水污染控制場:新北市新莊區光華段 638、 633、 641、 6
                  42、647 地號。
                2.地下水污染管制區:新北市新莊區光華段 638、 633、 641、 6
                  42、 647、653 地號。
          三、場址範圍:
          (一)地下水污染制場址:28,521.4  平方公尺。
          (二)地下水污染管制區:30,236.79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為永○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營運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地下水中三氯乙烯、氯乙烯濃度超過地
              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
              施後,地下水中三氯乙烯、氯乙烯濃度皆低於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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