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春字第 8 期 46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委託辦理「109 年度水污染源稽查與水污費徵 收查核計畫」事項
主 旨: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9 年度水污染源稽查與 水污費徵收查核計畫」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2 項、水污染防治法第 4 條、第 23 條第 1 項及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 公告事項:一、「109 年度水污染源稽查與水污費徵收查核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之現況及污染量調查分析工作。 (二)水污染防治費通知、催(補)繳及查核作業。 (三)水質水量自動連續監測及攝錄影監視設施系統維護。 (四)水污染源之水質採樣檢測作業,由行政院環保署認可之檢驗公司( 安美謙德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及清華科技檢驗股份有限公司)執行。 (五)畜牧業水污染防治輔導及推動畜牧資源化利用。 (六)其他有關旨揭計畫辦理事項。 二、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大墩十九街 186 號 3 樓之 1;電話:(04) 3501-3799。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電話:(02)29532-1111 分機;承辦 人:林辰軒小姐。 四、委託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09 年 11 月 30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