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春字第 9 期 36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委託辦理辦理「108 年水污染評核管理計畫」 事項
主 旨: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8 年水污染評核管理計 畫」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2 項、水污染防治法第 4 條、第 23 條第 1 項及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 公告事項:一、「108 年水污染評核管理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輔導及追蹤已公告放流水標準加嚴區域之事業水質改善成效。 (二)水污染許可審查或門診輔導。 (三)水污染許可及申報資料查核輔導。 (四)水污染許可簽證技師查核。 (五)其他有關旨揭計畫辦理事項。 二、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大墩十九街 186 號 3 樓之 1;電話:(04) 3501-3799。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電話:(02)2953-2111 分機 2112 ; 承辦人:顏欣羽小姐。 四、委託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09 年 5 月 20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