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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080264948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02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春字第 8 期 29 頁
相關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樹林區圳民段 761  地號土壤污染
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第一區養護工程處保養廠所在土地(新北市樹林
          區圳民段 761  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第一區養護工程處保養廠(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 212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樹林區圳民段 761  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 E:292558,N: 2766468。
          三、場址範圍:
          (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樹林區圳民段 761  地號土地範圍內,
                場址面積共計 12,437.02  平方公尺。
          (二)土壤污染管制區:同本公告三、(一)項。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第一區養護工程處保養廠營運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超過土壤
              污染管制標準,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
              ,土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皆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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