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冬字第 9 期 24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 999、1001、1002 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加油站所在土地(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 9 99、1001、1002 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加油站(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 4 段 21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 999、1001、1002 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E:294262.521,N:2775002.877。 三、場址範圍: (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 999、1001、1002 地號 土地範圍內,場址面積共計 1,939.02 平方公尺。 (二)土壤污染管制區:同本公告三、(一)項。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加油站營運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壤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及總石 油碳氫化合物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土壤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及總石 油碳氫化合物濃度皆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