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夏字第 13 期 13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04 地號之土壤污 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茗○企業有限公司所在土地(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04 地號)為土 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茗○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 159 巷 41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04 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E:292295,N:2767709。 三、場址範圍: (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04 地號土地範圍內, 場址面積共計 145.52 平方公尺。 (二)土壤污染管制區:同本公告三、(一)項。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為茗○企業有限公司營運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壤中重金屬鎘、鉻、銅及鎳濃度超過 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 施後,土壤中重金屬鎘、鉻、銅及鎳濃度皆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