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8170181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07113404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7 年 06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夏字第 13 期 13 頁
相關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04  地號之土壤污
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茗○企業有限公司所在土地(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04  地號)為土
          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茗○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 159  巷 41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04  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E:292295,N:2767709。
          三、場址範圍:
          (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04  地號土地範圍內,
                場址面積共計 145.52 平方公尺。
          (二)土壤污染管制區:同本公告三、(一)項。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為茗○企業有限公司營運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壤中重金屬鎘、鉻、銅及鎳濃度超過
              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
              施後,土壤中重金屬鎘、鉻、銅及鎳濃度皆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