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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07022407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5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春字第 7 期 24 頁
相關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板橋區大同段多筆地號之土壤污染
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台灣日○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新北市板橋區大同段 423、42
          3-1、423-2、424、424-1、424-2、435、436、437、438、439、440、441
          等 13 筆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台灣日○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篤行路 1  段 22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板橋區大同段 423、423-1、423-2、424、424-1
                、424-2、435、436、437、438、439、440、441  等 13 筆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E:293459,N:2765318
          三、場址範圍:
          (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板橋區大同段 423、423-1、423-2、42
                4、424-1、424-2、435、436、437、438、439、440、441  等 13 
                筆地號土地範圍內,場址面積共計 7,210.77 平方公尺。
          (二)土壤污染管制區:同本公告三、(一)項。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台灣日○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歇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壤中多氯聯苯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
              標準,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土壤中
              多氯聯苯濃度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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