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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06115045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19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秋字第 1 期 23 頁
相關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泰山區泰山段一小段 399-1、401-
2 地號之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全○五股交流道加油站所在土地(新北市泰山區泰山段一小段 399-1
          、401-2 地號)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全○五股交流道加油站(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泰山區楓江路 100  號 。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泰山區泰山段一小段 399-1、401-2 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E:294527,N:2772581。
          三、場址範圍:
          (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泰山區泰山段一小段 399-1、401-2 地
                號土地範圍內,共計 1,798  平方公尺。
          (二)土壤污染管制區:新北市泰山區泰山段一小段 399-1、401-2 地號
                土地範圍內,共計 1,798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該場址目前為全○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全○五股
              交流道加油站。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超過土壤污染
              管制標準,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土
              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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