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春字第 14 期 27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委託「106 年度新北市土壤與地下水管理及緊 急應變計畫」辦理事項
主 旨:委託「恆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6 年度新北市土壤與地下水管理 及緊急應變計畫」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法施行細則」第 4 條第 1 款、第 2 款。 公告事項:一、「106 年度新北市土壤與地下水管理及緊急應變計畫」委辦事項如下 : (一)本市轄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虞場址查證工作。 (二)其他有關旨揭計畫工作事項。 二、恆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民權路 53 號 7 樓 715 室,電話:(02)2949-2322。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電話:(02)2953-2111 分機 2107 ; 承辦人:黃志豪先生。 四、委辦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07 年 2 月 28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