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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06004965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1 月 11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春字第 5 期 20-21 頁
相關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土城區永和段 220  地號土地為土
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原金○泉精密工業有限公司所在(位於新北市土城區永和段 220  地
          號)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
          一、場址名稱:原金○泉精密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土城區承天路 8  巷 3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土城區永和段 220  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E:294129,N:2761898。
          三、場址範圍:
          (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土城區永和段 220  地號土地範圍內,
                共計 827.02 平方公尺。
          (二)土壤污染管制區:新北市土城區永和段 220  地號土地範圍內,共
                計 827.02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原有廠房已拆除,目前分租予兩家工廠使用。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壤中鎳、鋅重金屬濃度超過土壤污染
              管制標準,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土
              壤中鎳、鋅重金屬濃度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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