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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052350948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06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冬字第 11 期 27-28 頁
相關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中和區國道段 197  地號之地下水
污染控制場址及其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四○張加油站」所在土地(位於新北市中和區國道段 197  地號)
          之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其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四○張加油站(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629  號。
          (二)控制場址及管制區地號:新北市中和區國道段 197  地號。
          三、場址範圍:
          (一)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中和區國道段 197  地號土地範圍內
                ,共計 2,816.21 平方公尺。
          (二)地下水污染管制區:新北市中和區國道段 197  地號土地範圍內,
                共計 2,816.21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為四○張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地下水中苯濃度原超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管制標準,經實施本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後,地下水污染物濃度低
              於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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