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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05227279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24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冬字第 10 期 32 頁
相關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63(1)、63(2) 
地號)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之管制及土壤污染管制區之劃定
主    旨:公告解除「德○製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63(1)
          、63(2) 地號)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之管制及土壤污染管制區之劃定。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德○製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 11 巷 49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63(1)、63(2) 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E:296755,N:2770663
          三、場址範圍:
          (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63(1)、63(2) 等 2
                筆地號土地範圍內,共計 735.31 平方公尺。
          (二)土壤污染管制區:同本公告三、(一)項。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德○製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壤中重金屬鉻最高濃度 2,460  毫克
              / 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50 毫克/ 公斤),經新北市政府環
              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土壤中重金屬鉻濃度已低於土
              壤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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