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冬字第 10 期 32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63(1)、63(2) 地號)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之管制及土壤污染管制區之劃定
主 旨:公告解除「德○製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63(1) 、63(2) 地號)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之管制及土壤污染管制區之劃定。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德○製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 11 巷 49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63(1)、63(2) 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E:296755,N:2770663 三、場址範圍: (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63(1)、63(2) 等 2 筆地號土地範圍內,共計 735.31 平方公尺。 (二)土壤污染管制區:同本公告三、(一)項。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德○製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壤中重金屬鉻最高濃度 2,460 毫克 / 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50 毫克/ 公斤),經新北市政府環 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土壤中重金屬鉻濃度已低於土 壤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