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冬字第 10 期 32-33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283、283-1、283-2 、284 共 4 筆地號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之劃定
主 旨:解除「台○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加油站」(位於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2 83、283-1、283-2、284 共 4 筆地號)土地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地 下水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台○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加油站(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原臺北縣新莊市)思源路 89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283、283-1、283-2、284 共 4 筆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E:296367,N:2770436。 三、場址範圍: (一)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283、283-1、283-2、 284 共 4 筆地號土地範圍內,共計 1311.29 平方公尺。 (二)地下水污染管制區: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 283、283-1、283-2、28 4 共 4 筆地號土地範圍內,共計 1311.29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為台○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加油站營運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地下水中苯、甲苯、濃度超過地下水 污染管制標準,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整治計畫實施後 ,地下水中苯、甲苯、濃度低於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