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冬字第 5 期 28-29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位於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97、498、499 及 501 地號等 4 筆地號之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原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位於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97 、498、499 及 501 地號等 4 筆地號)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 壤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原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 179、181、183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97、498、499 及 501 地號等 4 筆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E:292358,N:2767635。 三、場址範圍: (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97、498、499 及 501 地號等 4 筆地號土地範圍內,共計 2880.92 平方公尺。 (二)土壤污染管制區: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 497、498、499 及 501 地號等 4 筆地號土地範圍內,共計 2880.92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為歇業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壤中鉻、銅、鎳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 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控 制計畫實施後,土壤中鉻、銅、鎳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低於土壤 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