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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04183599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10 月 01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冬字第 2 期 47-48 頁
相關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新北市三重區頂崁段 864  地號土地之土
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國○樹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三重廠」所在(位於新北市三重區頂崁
          段 864  地號)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新北市三重區頂崁段 864  地號土地(國○樹脂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三重廠)(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 2  段 87 巷 31 弄 20 號。
          (二)場址地號:新北市三重區頂崁段 864  地號。
          (三)場址座標(TWD97 座標):E:297781,N:2772161
          三、場址範圍:
          (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三重區頂崁段 864  地號土地範圍內,
                共計 2,628.04 平方公尺。
          (二)土壤污染管制區:新北市三重區頂崁段 864  地號土地範圍內,共
                計 2,628.04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為國○樹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三重廠。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原土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超過土壤
              污染管制標準,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實施後
              ,土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限制土地利用行為及人為
              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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