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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041515906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8 月 21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秋字第 10 期 49-50 頁
相關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解除位於新北市樹林區大同段 540  地號土地
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主    旨:解除「山○樹林加油站」所在(位於新北市樹林區大同段 540  地號)土
          地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如附圖)。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水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場址名稱:山○樹林加油站(以下簡稱該場址)。
          二、場址位置: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 66 號。
          (二)控制場址及管制區地號:新北市樹林區大同段 540  地號。
          三、場址範圍:
          (一)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新北市樹林區大同段 540  地號土地範圍內
                ,共計 1,353  平方公尺。
          (二)地下水污染管制區:新北市樹林區大同段 540  地號土地範圍內,
                共計 1,353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為山○樹林加油站。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地下水中苯濃度原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
              準,經實施本局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後,地下水污染物苯濃度低於地
              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六、其他重要事項:解除管制旨揭地號之禁止行為。
相關圖表:附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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