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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水字第 104054655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4 月 02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夏字第 3 期 36-37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104 年度新北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
證工作計畫」委由「光宇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主    旨:委託「光宇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4 年度新北市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法施行細則」第 4  條第 1  款、第 3  款。
公告事項:一、委辦「104 年度新北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事項
              如下:
          (一)本市轄內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狀況之檢測及監測工作。
          (二)本市轄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虞場址之查證工作。
          (三)其他有關旨揭計畫辦理事項。
          二、光宇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 1  段 77 
              號 17 樓之 7;電話:(02)2698-1277。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電話:(02)2953-2111 分機 3004 ;
              承辦人:周煒承先生。
          四、委辦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04  年 12 月 2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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