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冬字第 13 期 35-36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委託執行「113 年度新北市空氣及相關樣品委 託監測計畫」
主 旨:公告委託衛宇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本市「113 年度新北市空氣及相 關樣品委託監測計畫」。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旨揭計畫係協助本局辦理下列事項之行政作業,惟不涉及核定、裁處 等行政處分: (一)執行機關所屬三峽空氣品質自動測站操作、維護與管理。 (二)於機關指定地點執行空氣品質監測(包括空氣品質人工測站 5 處 、大氣中戴奧辛監測及大氣粒狀物中重金屬監測)。 (三)配合機關指定執行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監測、噪音相關監測、交通 流量調查及前揭資料彙整及統計分析。 (四)其他機關依合約指派及配合法規執行事項。 二、委託期間自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環境檢驗科,電話(02)8285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