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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字號: 新北教社字第 110018350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03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春字 第 7 期 24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5、3 條
旨: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委託辦理「110 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 180
小時職前訓練課程」

主    旨:公告本局委託財團法人華岡興業基金會辦理「110 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
          人員 180  小時職前訓練課程」。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2  項、第 3  項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
          立及管理辦法第 23 條。
公告事項:為培育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俾利推動本市課後照顧服務業務,依前揭規定
          委託財團法人華岡興業基金會辦理旨揭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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