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秋字 第 4 期 34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0.07.12 日起廢止徵用「板橋集中檢疫所(新北市 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39 號)」為加強版集中檢疫所
主 旨:公告本轄「板橋集中檢疫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39 號)」自 110 年 7 月 12 日起廢止徵用為本市加強版集中檢疫所,並自該日起 生效。 依 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53 條、第 57 條、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 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及行政程序法第 12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