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冬字第 9 期 28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8.11.22 「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三重及新莊地 區)(乙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再發展區)專案通盤檢討)」案公開徵 求意見
主 旨:為辦理「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三重及新莊地區)(乙種工業區、乙種 工業區(再發展區)專案通盤檢討)」案,自 108 年 11 月 22 日起公 告徵求意見 30 天。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44 條及都市計 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 3 點。 公告事項:一、公告期間及座談會:自 108 年 11 月 22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30 天 ,並分別於 108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10 時整假新莊區公所及 108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10 時整假三重區公所舉辦座談會。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三重及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 告欄。 三、公告內容:詳範圍示意圖。 四、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或本市三重及新莊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作通盤檢討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