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夏字 第 1 期 36-37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興辦「鶯歌第一公墓興設第二納骨塔用地取得」第 1 次 公聽會
主 旨:興辦「鶯歌第一公墓興設第二納骨塔用地取得」第 1 次公聽會。 依 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10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鶯歌第一公墓興設第二納骨塔用地取得」之興辦事業計 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會議時間:110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30 分。 三、會議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6 樓大禮堂(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 愛路 55 號 6 樓)。 四、本次公聽會目的係說明本工程興辦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合法 性、需用土地勘選並展示相關圖籍資料及其他用地資訊。 五、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之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 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六、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期間防疫需求,請提早於會議前 20 分鐘抵達會場,完成防疫程序。請各與會人員務必自備口罩並正確佩 戴及配合現場人員於入場前量測體溫,經測量有發燒(以額溫≧37.5 ℃為準)者不得入場,以避免群聚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