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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民殯字第 110507306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06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夏字 第 1 期 36-37 頁
相關法條 土地徵收條例 第 10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興辦「鶯歌第一公墓興設第二納骨塔用地取得」第 1  次
公聽會

主    旨:興辦「鶯歌第一公墓興設第二納骨塔用地取得」第 1  次公聽會。
依    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10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鶯歌第一公墓興設第二納骨塔用地取得」之興辦事業計
              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會議時間:110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30 分。
          三、會議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6  樓大禮堂(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
              愛路 55 號 6  樓)。
          四、本次公聽會目的係說明本工程興辦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合法
              性、需用土地勘選並展示相關圖籍資料及其他用地資訊。
          五、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之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
              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六、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期間防疫需求,請提早於會議前 20
              分鐘抵達會場,完成防疫程序。請各與會人員務必自備口罩並正確佩
              戴及配合現場人員於入場前量測體溫,經測量有發燒(以額溫≧37.5
              ℃為準)者不得入場,以避免群聚感染。
相關圖表: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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