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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捷開字第 1081367209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秋字第 6 期 44 頁
相關法條 土地徵收條例 第 10、58 條
大眾捷運法 第 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安坑線輕軌高架橋樑墩柱(編號 P8-19)施作工程」第
1 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主    旨:公告本府 108  年 7  月 10 日召開興辦「安坑線輕軌高架橋樑墩柱(編
          號 P8-19)施作工程」第 1  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    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58 條準用同條例第 10 條規定、大眾捷運法第 6  條及
          「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
          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府於 108  年 7  月 10 日以 108  年 7  月 1  日新北府捷開字
              第 10811774721  號函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新北市新店區安和市民活
              動中心(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 67 號)召開興辦「安坑線輕軌
              高架橋樑墩柱(編號 P8-19)施作工程」第 1  次公聽會之會議紀錄
              。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布欄、網站、本府捷運工程局暨所屬安坑工務所、
              新店區公所、新店區安和里辦公處等公告處所、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
              共地方、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及現場適當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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