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秋字第 2 期 29-35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興辦「安坑線輕軌高架橋樑墩柱(編號 P8-19)施作工程 」第 1 次公聽會
主 旨:興辦「安坑線輕軌高架橋樑墩柱(編號 P8-19)施作工程」第 1 次公聽 會。 依 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58 條、準用同條例第 10 條規定及大眾捷運法第 6 條 規定。 公告事項:一、工程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二、興辦事業之性質:交通事業。 三、事由:說明「安坑線輕軌高架橋樑墩柱(編號 P8-19)施作工程」之 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四、工程位置:詳見用地範圍圖,以上資料分別公開陳列本府、本府捷運 工程局暨所屬安坑工務所及新北市新店區公所、安和里里辦公處之公 告處所、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及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及現場 適當地點供民眾閱覽。 五、會議時間:民國 108 年 7 月 10 日(三)下午 3 點。 六、會議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安和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 6 7 號)。 七、公告期間:民國 108 年 7 月 2 日至 7 月 10 日止。 八、本次公聽會目的係說明旨述工程興辦事業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 合法性,並展示相關圖籍及其他用地資訊。 九、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 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