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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捷開字第 108117747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01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秋字第 2 期 29-35 頁
相關法條 土地徵收條例 第 10、58 條
大眾捷運法 第 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興辦「安坑線輕軌高架橋樑墩柱(編號 P8-19)施作工程
」第 1  次公聽會

主    旨:興辦「安坑線輕軌高架橋樑墩柱(編號 P8-19)施作工程」第 1  次公聽
          會。
依    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58 條、準用同條例第 10 條規定及大眾捷運法第 6  條
          規定。
公告事項:一、工程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二、興辦事業之性質:交通事業。
          三、事由:說明「安坑線輕軌高架橋樑墩柱(編號 P8-19)施作工程」之
              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四、工程位置:詳見用地範圍圖,以上資料分別公開陳列本府、本府捷運
              工程局暨所屬安坑工務所及新北市新店區公所、安和里里辦公處之公
              告處所、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及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及現場
              適當地點供民眾閱覽。
          五、會議時間:民國 108  年 7  月 10 日(三)下午 3  點。
          六、會議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安和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 6
              7 號)。
          七、公告期間:民國 108  年 7  月 2  日至 7  月 10 日止。
          八、本次公聽會目的係說明旨述工程興辦事業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
              合法性,並展示相關圖籍及其他用地資訊。
          九、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
              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相關圖表: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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