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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捷開字第 1072446062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7 年 12 月 22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春字第 1 期 31 頁
相關法條 土地徵收條例 第 10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工程(土城區中央路段、三峽區三
樹路至復興路、鶯歌區中山路至鶯桃路)」第 2  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主    旨:公告本府 107  年 12 月 4  日、5 日、7 日舉行「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
          工程(土城區中央路段、三峽區三樹路至復興路、鶯歌區中山路至鶯桃路
          )」第 2  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    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10 條第 2  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府 107  年 12 月 4  日、5 日、7 日舉行「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
              工程(土城區中央路段、三峽區三樹路至復興路、鶯歌區中山路至鶯
              桃路)」第 2  次公聽會會議記錄。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布欄、網站、本市土城區公所暨土城區頂埔里、頂
              新里、頂福里、祖田里辦公處、本市三峽區公所暨三峽區龍埔里、龍
              恩里、鳶山里辦公處、本市鶯歌區公所暨鶯歌區中湖里、永吉里、鳳
              祥里、鳳鳴里辦公處、本府捷運工程局暨三鶯工務所之公告處所、里
              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及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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