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冬字第 12 期 44-45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興辦「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 LB02 站捷運開發區工程用地 」第 2 次公聽會
主 旨:興辦「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 LB02 站捷運開發區工程用地」第 2 次公聽 會。 依 據:大眾捷運法第 7 條及土地徵收條例第 10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工程主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二、興辦事業之種類:交通事業。 三、事由:說明「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 LB02 站捷運開發區工程用地」之 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四、工程位置:詳見用地範圍圖,以上資料分別公開陳列本府及本府捷運 工程局、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暨土城區頂福里、頂新里等辦公處之公告 處所、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及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供民眾閱 覽。 五、會議時間:107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整。 六、會議地點: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7 樓禮堂(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 路 1 段 101 號)。 七、公告期間:自 107 年 12 月 6 日至 107 年 12 月 17 日。 八、本次公聽會目的係說明旨述工程興辦事業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及 合法性,並展示相關圖籍及其他用地資訊。 九、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 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