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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都字第 1130954346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夏字 第 11 期 18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3、28 條
旨: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3.05.31  日起實施「變更新莊都市計畫(塭仔圳地
區)細部計畫(配合市地重劃開發)」案

主    旨:核定「變更新莊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市地重劃開發)
          」案,自 113  年 5  月 31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28 條。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最新
          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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