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夏字 第 11 期 18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3.05.31 日起實施「變更新莊都市計畫(塭仔圳地 區)細部計畫(配合市地重劃開發)」案
主 旨:核定「變更新莊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市地重劃開發) 」案,自 113 年 5 月 31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28 條。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最新 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