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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都字第 1130628148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夏字 第 5 期 19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1、23、28 條
旨: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3.04.22  日起實施「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
訂正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核定編號第 14 案)」案

主    旨:核定「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訂正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一階
          段)核定編號第 14 案)」案,自 113  年 4  月 22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23、28  條。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及本市三重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本府
          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最新消息
          」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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