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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都字第 1130521756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28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夏字 第 2 期 25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3、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3.04.01  日公開展覽「變更汐止都市計畫(部分市
場用地(市五)為第二種住宅區(附)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四、五
點)(配合汐止中正公有零售市場改建工程)」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汐止都市計畫(部分市場用地(市五)為第二種住宅區(
          附)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四、五點)(配合汐止中正公有零售市場
          改建工程)」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23、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 條
          。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3  年 4  月 1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13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30 分整假本市
              汐止區禮門市民活動中心(汐止區中正路 285  號)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汐止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汐止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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