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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都字第 1130242060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春字 第 8 期 12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3.02.19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主
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另案辦理變更第三案:原農業區變更為旅館
區)(調整計畫範圍、實施進度及經費)」案及「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
計畫(下員坑東側旅館區)(調整計畫範圍、修訂土地使用計畫、事業及
財務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另案辦
          理變更第三案:原農業區變更為旅館區)(調整計畫範圍、實施進度及經
          費)」案及「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下員坑東側旅館區)(調整計
          畫範圍、修訂土地使用計畫、事業及財務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
          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3  年 2  月 19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訂於 113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11 時整假本市石門
              區公所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石門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石門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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