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春字 第 8 期 12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3.02.19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主 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另案辦理變更第三案:原農業區變更為旅館 區)(調整計畫範圍、實施進度及經費)」案及「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 計畫(下員坑東側旅館區)(調整計畫範圍、修訂土地使用計畫、事業及 財務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另案辦 理變更第三案:原農業區變更為旅館區)(調整計畫範圍、實施進度及經 費)」案及「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下員坑東側旅館區)(調整計 畫範圍、修訂土地使用計畫、事業及財務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 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3 年 2 月 19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訂於 113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11 時整假本市石門 區公所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石門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石門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