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16378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都字第 1130103039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2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春字 第 7 期 12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3、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3.02.05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新莊都市計畫(塭仔
圳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市地重劃開發)」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莊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市地重劃開
          發)」案。
依    據: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3 條、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
          細則第 3  條、第 4  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3  年 2  月 5  日起張貼本市新莊區
              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5 天,並訂於 113  年 2  月 20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本市新莊區公所 10 樓大禮堂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本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都市計畫書。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本市新莊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