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冬字第 9 期 23 頁
內政部核定自 112.11.20 日起實施「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新莊地區 )(部分捷運系統用地為乙種工業區)(配合捷運新莊線工程回復原使用 分區)主要計畫」案
主 旨:內政部核定「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新莊地區)(部分捷運系統用地為 乙種工業區)(配合捷運新莊線工程回復原使用分區)主要計畫」案,自 112 年 11 月 20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28 條及內政部 112 年 11 月 7 日內授國營字第 1120831415 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最新 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