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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都字第 1122051075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冬字第 5 期 16-17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自 112.10.30  日起公告徵求「變更樹林(含三多里、山佳地區
)都市計畫(防洪三期整體開發地區專案通盤檢討)」案之意見

主    旨:為辦理「變更樹林(含三多里、山佳地區)都市計畫(防洪三期整體開發
          地區專案通盤檢討)」案公告徵求意見一案,自 112  年 10 月 30 日起
          公告徵求意見 30 天。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44 條及都市計
          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 3  點。
公告事項:一、公告期間及座談會:自 112  年 10 月 30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30 天
              ,並訂於 112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整假本市樹林
              區公所 3  樓禮堂(本市樹林區鎮前街 93 號)、112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整假本市新莊區公所 10 樓禮堂(本市新莊
              區中正路 176  號)、112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整
              假板橋崑崙公園市民活動中心(本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 240  號)舉
              辦座談會。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本市樹林區公所、本市板橋區公所
              及本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三、公告內容:詳計畫範圍示意圖。
          四、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或本市樹林區公所、本市板橋區公所及本市新莊區公所提出意
              見,以供都市計畫草案研擬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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